自住房合同将纳入政府重点监管
- 发布时间:2015-07-16 09:29:27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自住房购房合同行文应保证不出现无效的“霸王条款”;开发商也应为刚需购房人说清合同条款内容。政府则请来专家为合同把关,同时出台专属于自住房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据北京市住建委和市住保办透露,自住型商品房合同将纳入监管范围,政府将出手对合同文本进行规范,以防购房人吃亏。
业内人士分析,这将有效避免“霸王条款”出现,还有望扭转开发商始终强势的“行规”。自住房合同将严于商品房。
此前,市工商局、市住建委曾经联合推出房地产交易示范性文本。然而,据一位从事房地产业超过20年的开发商相关负责人透露,大多数开发商会在示范文本中“添枝加叶”,由此逃避一些自己应负的责任。
“最大限度缩小企业责任,这确实是行规。”这位开发商负责人并不避讳这个问题。
目前,市住建委官网已经公布了商品房现房、预售的合同示范文本。而据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本市已经联合多位法律、法务专家,就起草自住房购房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讨论。专属于自住房的合同范本条款会更加严谨。
这是由自住型商品房的特性决定的。自住型商品房由开发商承建,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5年内不得上市,5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缴财政。
截至上月底,全市自住型商品房共推出46个项目。在启动选房的31个项目中,有2.9万套实现了销售。已经进入销售环节的自住房项目,仅剩1142套未售出。
来自物业管理、住宅质量管理等部门的负责人,也对未来的自住房合同条款提出了一些更清晰的建议。
“如果说这些合同条款的措辞还得用言语补充解释,那就应该在合同中直接标注清楚,让老百姓看得明明白白。”上述负责人说。(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