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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验检疫局提醒企业适应新法规

  • 发布时间:2015-07-15 12:31:21  来源:宁夏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张瑛)对于欧盟在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部分食品中铅含量的限量标准,宁夏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输欧食品企业,高度重视欧盟新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据悉,6月26日,欧盟发布法规,修订了部分食品中铅含量的限量标准。此次修订涉及原奶、谷物和豆类、蜂蜜、果汁、葡萄酒等23大类食品。该法规修订后,欧盟对部分食品中铅的含量限值要求严于我国相关要求。该法规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欧盟是我国最大的进出口贸易合作伙伴,法规一旦实施,将对我国相关食品输欧造成一定影响。

  为此,宁夏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输欧食品企业,立即开展对欧盟发布的修订铅含量限值法规的学习,主动和进口商及检验检疫部门加强沟通,积极研究应对措施。同时,出口企业要加强输欧食品中铅的质量安全把控,杜绝使用铅含量超标的原料,尽量避免出口食品因铅含量超标被欧盟成员国拒绝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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