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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引领财政新常态

  • 发布时间:2015-07-14 09:50:27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增长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这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大逻辑。只有科学把握新常态下财政趋势性变化,才能正确发挥好财政在经济企稳回升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很明显,经济新常态催生了财政新常态。一方面,财政收入呈现中低速增长。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呈现刚性增长,且逐步强化。因此,科学引领财政新常态,对全面深化若干领域改革意义重大。

  财政新常态的典型表现:收入低速稳定增长,支出刚性不断强化

  今年前6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继续呈现出偏低增长态势,预期全年财政收入增速进一步放缓已成定局。尤其是,今年还要考虑到营改增形成的减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财政收入压力明显加大。在当前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尚未回暖的态势下,依靠土地出让收入拉动经济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到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的现实,在今后会持续很长一段时期。

  目前,我国财政正处在向公共服务型财政转型的关键期,经济社会发展则处在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人口老龄化高速发展关键阶段,各级财政必须在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提供服务,一定程度上进一步固化了财政支出的刚性。另外,长期以来基数加增长的传统预算管理模式,也不利于控制财政支出的合理增长。在财政收入增速短短几年滑落到中低速增长的转换中,实践证明,一些支出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今年是新预算法颁布实施第一年,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中期财政规划、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标志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根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框架》设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科学引领财政新常态,重点要做好收入、支出和管理这三篇文章。

  保障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树立实事求是的收入观

  根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三年滚动预算的总体要求,财政收入由约束性指标转向预期性指标,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收入预期。新《预算法》第55条规定,不得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同时各级政府不得向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下达任务指标。这就说明,财政收入不再作为各级财税部门硬性任务要求。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创新理财思路,努力开源节流,科学合理地确定收支总额。二是注重收入质量。财政收入增速下滑是一个必然趋势,各级财政部门面对前所未有的收支压力,必须要保持清醒头脑,实事求是看待收入增速减缓。按照《税收征管法》,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的同时,务求收入目标定得科学合理,避免财政顺周期调节的偏差。当然,在组织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时,依法严禁“空转”收入。三是培育新型财源。在经济新常态下,财政收入的增长再也不能依赖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要切实把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作为首要任务,将创新驱动作为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长的内生动力。因此,在巩固传统财源前提下,要创新经济发展思路和方法,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培育新型财源,积极培育财政收入稳健的潜在增长。四是统筹盘活存量。国务院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部署,要求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盘活各领域“沉睡”财政资金,把“零钱”化为“整钱”,进而增加资金供给。要继续加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融资的方式方法,大力运用PPP模式扩大融资渠道,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此外,长远上看还要对财政收入体制机制进行深层次改革,首要任务是要对税制进行深层次调整,可以考虑对个人所得税进行改革,进一步加快房产税立法、开征环境保护税、优化消费税税制、深入推进资源税改革,加快营改增改革步伐等。

  促进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优化,树立保民生支出的服务观

  在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制进程中,改进民生福祉为首要前提。一是要科学界定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边界。政府要真正从生产性、竞争性领域退出,避免大包大揽,只有具有公共性特征的事务才需要由财政配置资源,对于不具有公共性的事务应交由市场配置资源。按照上述改革要求,财政的支出重点应逐步转向民生支出,注意财政支出的控制方式转变,资金的筹措要避免过渡依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而形成新的财政风险。二是要摒弃政府全部“兜底”的传统理财观念。改善民生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立足于保基本、促公平,增强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一些能够通过市场、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大力引导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进一步拓宽合作空间。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创新产业引导基金方式,如FOF等模式,即通过类似“基金中的基金”,可以放大资金“乘数效应”。三要保障民生支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对于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环保等重点民生支出项目要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供给水平。要加强对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的绩效考评,可以先从东、中、西“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始,有序推进全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保障“十三五”期间有质的改善。

  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务求以绩效理念统领改革

  一方面,分行业建立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和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强化“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执行结果有评价,评价结果要反馈,反馈结果要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方式,向制度要绩效,让制度承担风险。当前,应加快个性化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打造预算绩效管理的“度量衡”。另一方面,严格依法、科学、民主理财,全面提升绩效管理水平。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对财政法治提出的新要求,要将法治观念和法治原则作为财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要认真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不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强预算的法治性。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财政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要注重对财税政策、管理制度进行绩效评价,健全完善政策制度退出机制,有效规避“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带来的财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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