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232万劳动者收入未达最低工资标准 创历史之最
- 发布时间:2015-07-14 07:22:00 来源:环球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韩联社7月13日报道,韩国劳动社会研究所13日发布的《临时工规模及实际状况》显示,截止2015年3月,韩国共有232.6万名劳动者收入未达最低标准,占全体劳动者的12.4%,创历史最高纪录。
据了解,未达收入最低标准的韩国劳动者人数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的2009年3月曾达到历史最高点(222.1万人),随着经济复苏,在2012年8月时减少至169.9万人。但之后再次有所抬头,截止2015年已连续3年增加,此次再次刷新历史纪录。
按年龄划分,25-54岁劳动者中,约5-10%收入未达最低标准。25岁以下和55岁以上的劳动者中分别有28.4%和28.5%的人收入在最低标准以下。按学历划分,大学在读和休学的劳动者有36.6%收入未达最低标准,高于中学学历劳动者(34.4%),由于大学在读和休学人群是兼职的主力,因此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其中,正式员工中,收入未达最低标准的比例仅为1.7%,而非正式员工的比例高达25.7%。从性别来看,18.3%的女性劳动者收入未达最低标准,远远高于男性(7.8%)。
分析指出,未达到最低收入标准的劳动者创历史新高主要是由于韩国政府监管不力。劳动社会研究所研究员金侑善(音)表示,韩国经济形势虽不乐观,但比起金融危机时已明显好转。除经济因素,政府缺乏有效监管,对违反相关法律的雇主未采取司法措施是最主要的原因。
据环境劳动委员会向雇佣劳动部提交的材料显示,违反《最低工资法》而被查处的企业从2012年的9051家大幅减少至2014年的1645家。对此,雇佣劳动部表示,由于政府宣传力度加大,企业雇主自我意识的提高,违反《最低工资法》的企业大幅减少。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劳动者举报的涉嫌违反《最低工资法》的企业数量从2012年的771家大幅增至2014年的1685家。2012-2014年,共有16777家企业违反《最低工资法》,但只有34家被司法处理,占全体违法企业比重不到0.3%。
韩国《最低工资法》规定,企业雇主在未支付雇员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判处雇主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万元)罚款。但实际上未按要求支付最低工资的企业在被查处时只要进行整改措施,补齐未支付的工资,便可免于司法处分。
韩国雇佣部相关人士表示,将会修订《最低工资法》,一旦发生违反行为,将及时处罚。
此前,韩国最低工资委员会表示,将会上调2016年的最低时薪至6030韩元,比2015年高出450韩元。(实习编译:林美玉 审稿:李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