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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联联手政法部门优化民企司法环境

  • 发布时间:2015-07-13 09:32:5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针对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打官司难、执行更难的司法环境,日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动联系省工商联,邀请部分民营企业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座谈,就“经济发展与司法环境”这一专题,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互动,赢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高院的赞许。

  在充分听取民营企业代表的发言和申诉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代表院党组、院领导,接受民营企业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表示要认真分析研究这些建议和意见,并逐一加以改进。强调法院要不断地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要阳光执法,要强化服务大局意识,努力营造崇尚发展、尊重创造、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经济发展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要以更高标准公正司法,着力解决执行难,提高办案效率,在清理积案的同时防止出现新的积案;在审判过程中要保持中立,居中裁判,对各方当事人不偏不倚;要加强队伍建设,尤其是要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通过司法体制改革,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法院要进一步强化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健全完善与代表、委员的定向联络机制,切实将接受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湖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曹立民希望省高级人民法院能够配合省工商联为民营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法律服务,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工商联正常的工作协商机制,为湖北的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环境,真正做到让我们每一个民营企业享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优化民企法治环境省政法委再出新招

  为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治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日前,湖北省政法委联合省工商联就关于优化民营企业法治环境,促进“两个健康”出台指导意见,意在推动湖北民营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记者注意到,两部门出台的这个意见,是工商联大力推动的结果。工商联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民营企业的呼声,主动协调政法委和公检法司,力求为民营企业家做到公安、检察机关不随意抓人、法院对涉及到民企的案子公平公正的判决,并且执行到位。

  湖北省政法委和省工商联约定,全省各级政法委、工商联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就贯彻落实“优化法治环境十六条意见”情况、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法制环境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形成长效机制,协调解决非公有制企业法律政策和个案存在的问题;全省各级政法委、工商联建立定期和不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原则上每半年通报一次信息,特殊情况随时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政法部门服务非公有制企业优化法治环境工作情况、非公有制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规范管理、诚实守信、普法宣传教育情况、非公有制企业有关诉求等动态信息;全省各级政法委与工商联共同组织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联合举办法治教育培训班,对当地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培训,引导商会、非公有制企业加强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培育守法诚信的企业文化,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全省各级政法委与工商联每年就非公有制企业法治环境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开展专题调研,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联合开展相关工作,包括举办一期培训班,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一次开放日活动,送法进商会、进企业,共同推荐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法治环境监督员,开展法治环境监测评估工作。

  民企练内功努力依法治企

  在与省高院、省政法委联手改善民营企业法治环境的同时,湖北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积极部署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近期开展多种活动,对省内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依法治企教育。

  省工商联组织部分会员企业中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企业家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座谈,共商营造和谐经济环境的举措。省高院亦专门派出一位副院长为民营企业家讲课,为民企依法治企支招。同时,省工商联还通过办培训班的方式,为民营企业家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交流讨论的方式,引导民营企业家遵法、学法、守法。

  按照湖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曹立明的说法,现在许多企业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企业的法律,缺乏诚信经营,这必然导致企业难以健康持续发展。因此,省工商联要做的工作,就是要通过对这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法律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们,通过学习能在以后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依法办事,从而保证企业的健康发展。据悉,下一步湖北省工商联将对民营企业家有关依法治企的教育活动在全省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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