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明确恶意做空范围
- 发布时间:2015-07-11 00:34:54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什么是“恶意做空”?针对媒体的提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昨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此前已在相关发布中说明,跨市场、跨期现的市场操纵行为属于“恶意做空”。公安部正在排查恶意做空A股的有关情况,但检查是有过程的,具体情况还不了解,如有新的进展,会及时向大家汇报。
■要求所有上市公司维稳
问:对上市公司维护股价稳定有什么要求?
证监会:近期证监会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制定维护股价稳定的方案,具体举措包括大股东增持、董监高增持、公司回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相关方案应尽快公布,并通过交易所平台向投资者介绍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股价稳定,做好投资者沟通工作。该措施得到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积极响应,包括多个上市公司联盟,如大连、青岛、湖南等多地上市公司集体发声,通过增持、回购、暂不减持等方式稳定股价。截至7月9日,两市已有655家公司公告了增持回购计划,积极维护股价稳定。
■近期没新股但发审不停
问:近期有没有新股发行,发行审核工作是否停止了?
证监会:近期没有新股发行,但新股发行审核工作不停止。同时,相关融资的数量和金额也将大幅减少。
■提高公司债发审透明度
问:在公开发行公司债的审核工作上,证监会将如何进一步提高透明度?
证监会:将进一步提高公开发行公司债审核工作透明度,拟在审核环节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审核反馈意见予以公开。其中,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说明书的披露方式是,自7月20日新受理的,于正式受理后在官网公开;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反馈意见的披露方式是,自7月20日新受理的,于出具反馈意见的当周周五在官网公开;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募集说明书、反馈意见在交易所网站公开,公开方式由交易所公布。
北京晨报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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