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证交所: 鼓励公司股东 及高管增持股票
- 发布时间:2015-07-09 06:37:56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深圳特区报讯 深沪证交所8日晚间发布通知称,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支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本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
通知称,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增持本公司股票且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的,不适用深沪证交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同时,鼓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价格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股票等方式维持股价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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