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股权投资支持水产养殖基地建设
- 发布时间:2015-07-07 08:29:28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海口7月6日讯 (记者罗霞)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的相关资金申报通知,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部分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对我省渔业项目采用政府对企业股权投资的扶持方式,支持水产养殖基地项目、水产品加工项目建设等,相关企业可及时提出股权投资申请。
2015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部分省级财政配套资金)股权投资(渔业)项目资金重点支持我省水产养殖基地、水产品加工项目。其中在水产养殖基地项目方面,主要支持水产苗种及养殖基地所需的基础设施及配套投入等;水产品加工项目方面,主要支持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和废弃污染物综合利用等相配套的设施设备建设等。
该股权投资实行公开原则,资金安排采用竞争性分配方式,项目筛选过程公开、公正;授权专业投资管理公司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按市场化方式运作;财政资金出资额占被投资企业的总股本不超30%(含30%),且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干预企业经营决策;被投资企业有要求政府退出意愿时,政府及时退出(具体退出条件和方法由投资管理公司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时确定)。
在股权投资形式方面,投资已上市公司的,委托投资管理公司参与定向增发,或与该公司合资建立项目公司;投资非上市公司的,委托投资管理公司对该公司进行直接投资,或合资建立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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