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出国标分成6等级
- 发布时间:2015-07-07 08:29:34 来源:南昌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要求18-55岁、初中以上文化
据北京晚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市场,国家标准委日前批准发布《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和《家政服务机构等级划分及评定》两项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2月1日起实施。
《家政服务母婴生活护理服务质量规范》对母婴生活护理员(俗称月嫂)提出了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为年龄在18-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女性,具备与等级相适应的服务技能,能及时清理个人卫生,具备良好的卫生习惯,在上岗服务时应着统一工作服,定期参加职业培训,无刑事犯罪记录,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等。标准将母婴生活护理服务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和金牌级共6级,其中一星级为最低等级,金牌级为最高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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