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11月开始
- 发布时间:2015-07-04 03:2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6月19日,卫计委印发《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透露我国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将于今年11月中下旬统一开始。
精准招标 引入谈判机制
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司长郑宏认为,此次改革的特点是“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分类采购、公开透明”。
以往的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采取的办法是集中入围、分散采购,而且生产企业这个环节上没有采取双信封制度的招标,量价不挂钩,招采脱离,使以往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平台上的价格按社会普遍反映存在着虚高的现象,也带来一些廉政的问题。
以往,所有的药品都纳入招标范围,而此次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的措施里针对不同药品的属性采取谈判机制,比如一些专利药和独家品种,市场上不可或缺,但这些药品在市场上竞争少,价格比较贵,不适合全部纳入招标范围。
从文件上看,此次纳入招标采购的药品范围有所缩小,强调按照上一年度采购金额排序,不低于80%纳入招标采购。这被郑宏称作“精准招标”,就是真正把价格高、用量大的药品、多家生产的药品、社会又反映价格虚高的药品,通过市场的办法、通过招标的办法,使这些药品回到合理价格区间。
不同药品招标方向不同
实行招标采购政策十几年,我国药厂的普药的价格已经比较低,甚至有些药企认为价格低于成本价,退出了招标,停止生产。
去年,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个常用低价药品保障的文件,发展改革委拟定了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包括西药和中药。现在药品采购这个环节上,常用低价药品国家给了一个最高的标准,纳入常用低价药清单的西药的日均费用不超过3块钱,中成药不超过5块钱,在这个范围里,企业在省级平台上直接挂网,由医院和企业议定成交,这也是发挥医疗机构采购主体的作用,在平台上与企业通过议价、谈判的方式,形成一个合理的价格来进行销售。
郑宏强调,新的招标政策不是让药企间充分竞争,而是首先保证供应,保证老百姓的基本用药需求,包括妇科专科用药、急救药。这些药品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跟企业直接议价成交,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郑宏介绍,新一轮药品采购启动以后,省级平台上会出现通过招标形成的中标价格,通过谈判形成的谈判采购价,通过定点生产议定的全国统一采购价格,一些药品由医院和企业直接议定成交的交易价格。出现这样一种新的采购方式,也促进医保加快相关政策的出台,通过三医联动,形成政策合力,保障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机制能够更加规范。
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
此次药品招标采购将坚持双信封招标制度。由生产企业直接投标,按照商务标书报价,由低到高选择中标企业和候选中标企业,根据仿制药及质量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科学设定竞价分组,促进有效竞争。
双信封,第一个信封是企业的综合评价,包括生产、销售、企业规模和药品的生产质量等都做了综合评价。第二个信封,就是通过综合评价以后,在下一个信封里才进入到价格竞争,低价中标实际上也符合市场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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