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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专家:"三证合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简政放权的"升级版"

  • 发布时间:2015-07-02 21:01: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少雷

  中新社北京7月2日电 (记者 刘长忠)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大兴在接受记者书面采访时,建议国务院建立“三证合一后评估机制,以最具效率、最科学的方式得到推行,降低全社会的交易成本。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

  蒋大兴说,传统的“三证分离登记”制度,是在企业进行设立登记时,重复管理、多头管制,不仅增加了企业负担、影响了商事登记效率,而且还可能导致行政设卡、故意寻租,损坏、影响政府形象等弊端产生。

  “三证合一”的目标是建立统一的“企业身份证”——通过企业设立登记时的“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将由工商、质监、税务三部门各自为政、分别核发的不同证照,改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信用代码(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此为中国商事制度领域继公司资本认缴制改革、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以及“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之后,又一简政放权的重大举措。

  蒋大兴称,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再次推动“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改革,客观上挑战了商事登记领域的部门分割、条块分割,释放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信号,是“简政放权”的“升级版”。

  蒋大兴说,实践表明,由于利益驱动,改革总会以某种变相的方式“继续守旧”。三证分离也可能会以某种变通方式在工商、质监以及税务部门内继续存在,从而导致“三证合一”机制不科学、改革不彻底。所以,须避免在“三证合一”过程中出现“表面合一、实质分离”或者“表面合一、变相分离”等抵消行政效率、增加社会成本的现象发生;不要使“三证合一”在降低企业设立成本的同时,成为增加行政运行成本的措施,使“三证分离”情形下的企业负担,通过各种隐性方式转移到政府部门。

  为此,他建议国务院建立“三证合一后评估机制,以最效率、最科学的方式得到推行,降低全社会的交易成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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