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大幅波动时可多措并举
- 发布时间:2015-07-02 14:29:20 来源:今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新华社上海7月2日电 上海证券交易所1日晚间宣布,为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平稳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对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修订予以发布。
根据修订后的《细则》,上交所对市场融资融券交易进行监控。融资融券交易出现异常或市场持续大幅波动时,上交所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并向市场公布:调整标的证券标准或范围;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调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调整维持担保比例;暂停特定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暂停整个市场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交易;上交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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