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1-25 23:30:53 来源:证监会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有关要求,加强证券期货市场稽查执法力量,我会起草了《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4年11月16日前反馈至我会。
联系方式:
传 真:010-88061401
电子信箱:flbpublic@csrc.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A座中国证监会法律部
邮 编:100033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10月17日附件1:《中国证监会委托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案件调查试点工作规定(草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