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昨日出炉
- 发布时间:2015-07-01 08:29:28 来源:云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陈晓波) 记者昨日获悉,首批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通过涉及单位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一批10个部门行政职权953项,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2786项,与责任事项相对应的追责情形2305项。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我省确定在今年7月底前,分两批全部公布59家省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首批确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10个省政府部门主要从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选取,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无线电管理办、省中小企业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口岸办)6个省政府部门和省能源局、省物价局、省国防科工局、省煤炭工业局4个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
全面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将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反复强调要做好此项工作,并多次对此进行研究部署。按照要求,省委编办将继续抓好梳理审核工作,力争在今年7月底全部公布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清单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完善,并按程序予以确认和公布。同时,将抓紧编制标准、规范的权力运行流程图,推动权力运行行之有规,提高审批效率。还将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运行效果,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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