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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服务业务可外包了

  • 发布时间:2015-07-01 03:35:01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长沙晚报讯(记者 曹开阳)不少金融机构曾将信贷逾期催收服务外包给第三方机构,由此引发的“侵权讨债”等问题备受争议。但最近长沙市商事登记经营范围系统新增的两条内容——信贷催收服务和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首次被列入企业注册经营范围,却让这一现状得到了改观。

  据长沙某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介绍,如果持卡人超过3个月不还款,银行会通知信用卡申请表上填写的两位指定联系人并上门催收。如果持卡人仍不还款,银行则会发律师函给当初办卡时客户填写的地址,但催收效果不佳。“以前注册催收业务确实批不了,信贷催收服务、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是今年二季度新增的企业注册经营范围。目前依企业申请并按照‘法无禁止则入’原则确定。”长沙市工商局注册分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证实。最新的长沙市商事登记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系统发布的商事信息显示,金融服务外包、受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和信用卡透支户进行催收服务(不含金融业务,凭银行委托协议开展服务)(简称信贷催收服务)以及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三大金融外包服务首次纳入经营范围。其中,受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和信用卡透支户进行催收服务,涵盖了银行所有类型的信贷催收服务,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则涵盖了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信贷在内的所有催收服务。这表明,不良资产管理业务涉及包括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借贷在内的所有催收服务。同时,上述经营范围不需得到主管部门的前置许可或后置许可。

  这一变化让包括湖南永雄律师事务所主任谭曼在内的业内人士看到了曙光。由于信贷催收服务和应收账款管理外包服务首次被列入企业注册经营范围,承接10多家银行累计百亿元信贷催收业务的永雄律师事务所,正在注册同名新公司以便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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