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试水宅基地换商品房
- 发布时间:2015-06-25 15:32:31 来源:合肥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从省国土厅举办的第25个国土宣传日活动获悉,目前合肥已经在试水宅基地换商品房项目,在综合整治范围内,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或等价置换商品房。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但事实上,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户多宅”、“破线超标”现象。另一方面,农村人口不断外迁,使得宅基地出现了较多的闲置。如何使闲置宅基地流通利用起来成为关键。而近日,安徽省也出台政策,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对自愿退出宅基地并还耕、还林的农民,进城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当地政府可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积,给予一次性购房奖励。
作为国土政策的受益者,已经住上了120多平方米新房的陶楼乡陶西村李道霞大姐告诉记者:“自从家里三口人九亩地都流转出去之后,一年能增加五六千元的收入,而退出宅基地、搬到这套房子之后,因为房屋面积不够村里还补贴了钱,现在一家三口都在外打工,日子过得相当不错。”记者在合肥市长丰县陶楼乡看到,综合整治范围内,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可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或等价置换商品房。
陶楼乡党委书记方捷告诉记者,土地政策使老百姓多方受益:高标准农田治理项目,使每亩土地普通产量增加了200斤,特别是通过土地流转进行产业化结构调整,每亩能增加400元的收益;农村综合整治项目,使陶楼乡的居民,住在农村、享受城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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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为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省国土厅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将充电设施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尽力满足充电设施在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中的用地需求。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工作中,会指导各地市将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时间、空间、结构分布上进行科学合理、适度有序的安排。同时,各地要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充电设施用地的规模,鼓励和支持各地利用存量用地进行充电设施建设。”安徽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地在土地供应中,国土厅要求在土地供应条件中明确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城市公共停车场的充电设施配建要求,确保充电设施用地需求。(本报记者 谷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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