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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发布时间:2015-06-25 07:32: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3日宣布,即日起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从原来的最低为30%调整最低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据介绍,此次政策降低了贷款门槛,由原来的需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才可以申请贷款,调整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了原有的自申请之日起前推一年之内没有提取记录的限制。同时,提高了贷款额度,由原来的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调整为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延长贷款年限,由原来的最高年限可申请至法定退休年龄,调整为最高年限可申请至法定退休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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