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再放开10项涉企政府定价
- 发布时间:2015-06-24 16:29:17 来源: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湖北日报讯 (记者刘天纵、通讯员沈佳)继元月1日放开物业费、小区停车费等18项价格管理权限后。昨日,省物价局印发通知,决定从本月30日起,再放开10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
放开的10项涉企经营服务性价格为:土地登记代理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城市规划报建咨询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费、安防工程检测检验费、矿山在用设备安全检测费、建筑及电气消防设施安全检测费、信用担保机构担保服务费、信用评级服务费、数字证书认证服务费。
据统计,去年至今,我省已放开价格管理权限40项,涉及住房、物业、供电、交通、烟叶、商标注册等多个民生领域。“放开政府定价的领域,多为竞争充分的市场,相关价费将迎来一定程度的下调。”省物价局表示,将加强对放开价格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价格放开后的统计、监测报告制度和价格信用管理制度,让市场价格顺应经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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