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创新试验空间扩大
- 发布时间:2015-06-22 16:31:01 来源:新民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首席记者 谈璎)近日,上海银监局召开2015年银行业创新支持自贸区建设工作推进会,提出“三管齐下”加速优化自贸区监管制度安排,推动银行业机构创新提速。
据介绍,自贸区扩区后有五大制度创新重点:一是推进投资管理制度改革,二是推动贸易便利制度创新,三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四是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五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来自上海银监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4月末,扩区后的上海自贸试验区共设有21家商业银行总行(包括华瑞银行)、83家一级分行、17家二级分行和351家支行网点;20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1家财务公司分公司;3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代表处/分公司。区内机构的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为4.61万亿元和4.10万亿元。上海银监局廖岷局长认为,扩区后,区内金融机构种类、数量、层级得到进一步提升,创新的主体、空间、维度有了质的飞跃,在坚守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同时,加快自贸金融创新的市场环境正日益成熟。因此,监管有必要加快制度创新,不断建立健全更加适应金融创新需要的、相对独立的自贸区银行业监管体系。目前,上海银监局“三管齐下”,加速优化自贸区监管制度安排,着力推动辖内银行业机构创新再上新台阶。主要内容包括:
■ 抓监管制度复制推广,扩大银行业金融创新试验的空间与范围。经银监会同意,上海银监局已将既有的自贸监管新政全面复制推广至上海自贸新片区。
■ 抓监管制度优化完善,建立健全放管结合机制。修订完善原有的自贸区特色监测报表体系,强化对自贸特色创新业务的监测,重点研究和监测流动性风险、国别风险、市场风险等区内特殊风险,以及新兴商业模式(业务)中可能蕴含的新的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隐患。重点加强对大宗商品贸易融资的监管探索与风险防范,建立了大宗商品超融资监测体系,并多次就防范大宗商品融资风险及时做出窗口指导。
■ 抓监管制度持续创新,努力为自贸区银行业金融创新先行先试创造条件。近期,上海银监局推出了“自贸区银行业务创新监管互动机制”,为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搭建了一个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创新业务互动平台,目的是为机构在开展创新碰到阻力时提供一个先行先试的绿色通道,同时也帮助监管部门前瞻、及时地掌握市场创新动态,更有效地了解创新活动的区域影响和系统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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