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执法检查紧盯五领域
- 发布时间:2015-06-18 07:29:24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背景
新《消法》
规范新消费方式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新通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充实细化消费者权益、强化经营者义务责任、规范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等方面作了相应规范。
新华社6月17日电全国人大常委会17日在京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这部法律的执法检查。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了解网络购物、预付款消费、电信金融服务、食品保健品、汽车销售及服务等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的领域内,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消费者协会发挥公益性社会组织作用、履行法定职责情况;法律规定的公益诉讼、消费维权机制、个人信息保护、惩罚性赔偿、举证责任倒置等重要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执法检查组将赴天津、浙江、福建、江西、海南、云南等六省市进行检查。同时,委托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东、重庆、贵州、宁夏等10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检查本行政区内新《消法》的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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