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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3次不良行为将影响企业资质

  • 发布时间:2015-06-18 06:35:02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 刘磊 通讯员 夏俊强 报道

  本报淄博讯 建筑工程在质量安全方面如果一年内有3次不良行为,将影响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资质证书。6月9日,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淄博市出台“史上最严”不良行为监管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该市所有建筑工程相关企业和单位,凡一年内累计记录2次不良行为的,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一年内记录3次及以上不良行为的,按规定给予限期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撤回资质证书等处罚。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不良行为包括发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规范性文件有关建筑质量安全;影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妨碍或干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凡一年内被累计记录2次不良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累计记录3次及以上不良行为的,将列入重点监控企业名单,重点审查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给予限期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建议降低资质等级、撤回资质证书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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