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7年广东省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资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15-06-12 12:36:52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项目编号:GZCQC1502FG05040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15-2017年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QC1502FG05040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2017年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500.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服务期限
本项目招标确定5家中标供应商,作为2015-2017年广州市(不含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以及花都区、番禺区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服务
2015年7月15日至2017年7月15日,两年
五、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且能在全国范围内或广东省范围内执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属全国范围内执业的,应与年度年检合格证明同时使用。
3、分公司或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广州市以外设立的公司参与投标的,必须在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且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连续备案5年及以上(以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出具在备案有效期内和备案年限证明为准)。工商注册所在地在广州市设立的公司参与投标的,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执业年限需5年及以上(以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出具执业年限证明为准)。
4、2012年以来没有不良执业记录(以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为准);
5、《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登记表可直接上代理机构官网下载填写打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7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2日09时45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2日09时45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2015-2017年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土地价格评估服务资格采购项目(五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3576900 电话:020-83180409
传真:020-83499619 传真:020-8318040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238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
2楼(建设银行楼上)218室 193号16楼
邮编:510095 邮编:51080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恒福路支行(保证金专款账户)
账号:44001400808053000698(保证金专款账户)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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