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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保险业已进入偿二代过渡期险企将可发行优先股

  • 发布时间:2015-06-11 16:31: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人民网北京6月11日电 (张文婷)偿付能力监管作为保险监管的核心,正在不断得到加强。今日,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监管一处处长郭菁在2014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情况发布会上表示,2015年,保险行业已经进入偿二代过渡期,保监会将继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力度,防范行业风险。

  保险业已进入偿二代过渡期

  偿二代,是我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的第二代制度体系,被称为“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保监会于2012年3月启动偿二代建设以来,历时三年,于2014年末完成了偿二代17项主干监管规则的研制工作,并于2015年初正式发布,同时保险业进入偿二代过渡期。

  目前,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和市场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风险具有多样化、复杂化和变化快的特点,偿二代的建成,标志着我国偿付能力监管步入新的历史阶段。风险导向是偿二代区别于现行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本质特征。偿二代风险覆盖更加全面、风险计量更加科学、风险反应更加敏感,能够及时监测市场行为和市场风险的变化,助力市场化改革。针对新兴市场发展速度快、风险变化快、金融体系不健全、风险管理意识弱等特点,偿二代建立了可操作性强、实施成本低的风险和资本的计量标准,各项技术参数和标准,都是基于我国保险业近20年的实际数据测算得出的,真实反映了我国保险业的风险状况,体现了新规则对中国市场的适用性。

  此外,国际可比即偿二代符合国际资本监管的改革方向,与国际上其他的偿付能力监管模式可对话、可比较、可互认。偿二代以风险为导向的监管理念,与国际上其他金融监管体系完全一致;偿二代采用的三支柱框架,符合国际资本监管的改革趋势;偿二代在监管标准制定中,采用的风险计量方法、资本分级模式、信息披露要求等,充分吸收了国际监管的成熟经验,体现了发展趋势。

  同时,保监会也在根据行业发展和风险变化,调整监管标准和监管措施,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针对公司层面的偿付能力风险,2014年,保监会对外发出了13份偿付能力监管函,其中,责令公司提交偿付能力不足预防计划1家次,限制投资范围5家次,暂停增设分支机构3家次,停止开展新业务2家次,行业通报批评5家次。对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公司和分类监管评级为C、D类的公司,采取了责令增资、停止增设分支机构、停止新业务等严厉的监管措施,及时防控行业风险。

  针对行业层面的偿付能力风险,保监会出台有关监管规则,防范和化解风险。针对高现金价值产品风险,保监会于2014年1季度出台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20号:高现金价值产品最低资本》,对超过一定规模的高现金价值产品提出更高的资本要求,遏制保险公司过度销售高现价产品的潜在风险。针对投资性房地产风险,保监会于2014年6月发文暂停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政策,开展投资性房地产清理审核工作,有效控制了投资性房地产的风险。针对高利率保单利差损风险,保监会于2014年6月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23号:历史存量高利率保单资金投资的蓝筹股》,明确了高利率保单投资蓝筹股的逆周期偿付能力认可标准,促进高利率保单利差损风险化解。针对投资资产风险,保监会于2014年4月和9月分别发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22号:证券投资基金和资产管理产品》《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24号:信托计划》,调整完善了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信托计划的偿付能力认可标准,明确了监管导向,有效防范了资金运用的风险。

  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和分类监管评价结果显示,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监管制度日臻完善、行业风险意识逐步提高的情况下,2014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数量下降。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保监会审核后的偿付能力报告,2014年末全行业有1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较2013年末减少1家,达标公司占公司总数的比例为99.3%,达标公司总资产占行业总资产的比例为99.96%。产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连续4个季度偿付能力全部达标,且2014年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处于充足II类(即偿付能力充足率大于150%)。寿险公司(含健康险公司、养老险公司)中,除1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外,其他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全部达标,且均处于充足II类。二是行业资本溢额大幅增长。数据显示,2014年末全行业资本溢额为7207亿元,较年初增加3199亿元,增幅79.8%。三是高风险公司数量下降。

  拓宽资本补充渠道 险企将可发行优先股

  保监会在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力度的同时,还进一步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开拓新的资本补充渠道。据了解,保监会将于近期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通知》。此外,保监会还允许保险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目前部分公司正在申请当中。

  为进一步打开资本补充的空间,保监会还鼓励保险公司海外发行资本工具,取得阶段性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偿二代”制度中,还建立了保险公司资本分级制度,将保险公司资本分为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二级资本、附属一级资本和附属二级资本四类,这明确了各级资本的属性、标准和额度,既优化了资本结构,又为保险公司的资本工具创新打开了空间。此前,保监会研究起草了《保险公司资本补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建立了由“资本分级、资本工具、公司资本管理、监督检查”组成的行业资本补充机制,规定了普通股、优先股、资本公积、留存收益、债务性资本工具、应急资本、保单责任证券化产品、财务再保险八大类资本补充渠道,丰富了保险公司的融资渠道,打开了保险公司资本工具的创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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