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速农村电商发展
- 发布时间:2015-06-11 15:32:27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江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即将迎来新的春天。6月6日,记者从江西省商务厅获悉,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转发了《省委农工部、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提出,到2017年江西省将实现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超过500亿元,占江西省电商交易总额比重的15%。
每个乡镇建1个电商服务中心
《意见》提出,依托江西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设立电商和物流平台,支持鼓励电商企业拓展涉农电商业务,到2017年实现每个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都建立集电子交易、商贸物流、监管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每个县(市、区)培育1个电子商务创业园,每个乡镇建立1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电子商务服务点。培育100个万亩特色农产品基地,培育20个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培育网络销售额超亿元的涉农经济合作组织100个以上,交易额超10亿元的骨干企业2个,逐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涉农电商交易平台。
加快构建农村电商示范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培育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力争在江西省打造20个农村电商示范县,每个设区市每年培育2个以上农村电商示范乡镇,每个县(市、区)每年要培育2个以上农村电商示范村。此外,将重点扶持一批基础性好、专业化强、成长性高涉农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到2017年,力争江西拥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弄头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比重达到80%以上,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收发农产品信息的比重达到50%以上。
构建“四大体系”助力农村电商发展
《意见》指出,将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国家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设内容,重点构建农村电子商务交易技术体系,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监管体系。
积极鼓励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企业为农村电商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系统搭建和软件运营等服务,支持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个人对个人(C2C)、线上与线下(O2O)等多种交易模式;充分发挥邮政、供销和快递服务企业功能,建立符合农村市场需要、适应农村电商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完善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配送服务;加快推广商品编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运用,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交易环节。
同时,在各类涉农网商和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企业中大力推行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严厉打击产销假冒伪劣农副产品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优先支持农村电商创业园建设用地
《意见》强调,要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明确提出对农村电商产业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政策支持,优先对农村电子商务建设项目用地支持,以及对企业登记、电商服务网点宽带资费给予适当优惠等政策支持。
依法依规落实对农村电商产业的优惠政策,重点加强农村电商平台和体系建设,扶持江西省农村电商示范县和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大力扶持农村电商产业园(孵化园、创业园、电商产业基地)、电商服务中心(站点)和电商人才培训。将农村电商列入惠农信贷支持项目,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帮助小微企业和快递企业增信融资,鼓励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建设和维护各类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农村青年特别是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电子支付应用带头人、快递从业者的授信及贷款支持,推动创业发展。
优先支持农村电商创业园(孵化园)、产业基地、仓储物流、信息通讯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留用地,经依法报批后,用于建设电子商务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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