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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确认丢卡前可申请临时冻结

  • 发布时间:2015-06-11 01:52:29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京华时报讯(记者马文婷)市民李女士日前发现自己的信用卡找不到了,因为自己的信用卡没有设置密码,所以李女士非常紧张,她立即拨打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进行了挂失,客服告知需要缴纳每卡40元的挂失补卡费用。不过,时隔一日,李女士在家中找到了“丢失”的信用卡,她再打电话给银行的时候,银行表示已经挂失成功,因此该卡不能使用,而且挂失补卡费用也不能免除。

  李女士这种情况,不挂失不安全,挂失之后再找到,又白白付出一笔成本,还耽误自己用卡,有没有折中的方案呢?银行客服告诉李女士,下次找不到信用卡,在确认丢失之前可以采用临时冻结(有的银行叫做“止付”)功能,既可保证资金安全,又可免除信用卡寻回后由于挂失而产生的损失。

  京华时报记者拨打多个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客服热线获悉,目前,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等多数银行都开通了临时挂失或临时冻结功能,如果持卡人出现信用卡暂时找不到的情况,可以先申请临时挂失,一旦卡片找回,便可电话撤销。其中,有些银行,如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对于临时冻结或临时挂失服务不设时间限制,而另一些银行,如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对临时挂失设置1-3日的时间限制,如果客户没有在此期间拨打电话表示卡找到,则自动进入挂失状态,并收取挂失补卡费用。

  不过,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临时冻结功能并不等于挂失,临时冻结期间发生的损失仍由持卡人自己承担。事实上,因为客户在临时冻结后想要开通信用卡使用功能,只需要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即可,客服也只能通过电话向客户核对相关的信息资料来确认是否为本人,但如果有人知道客户的所有信息,通过电话开通信用卡使用功能,银行对此时发生的交易是不会承担损失的,因此如果不能确认信用卡可以找到,建议尽早挂失,防止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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