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6-10 15:31:53 来源:环保部网站 责任编辑:罗伯特
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
针对你公司在田湾核电项目3、4号机组核安全3级管道制造过程中发生的篡改原材料质量证明书事件,我局于2015年5月13日至14日对你公司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报告见附件)。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质量保证体系运转失效、核安全文化宣贯培训不到位、报告备案不及时等问题。根据《民用核安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决定给予你公司通报批评,并责令你公司停止所有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进行限期6个月的整改。同时,提出如下核安全管理要求:
一、对事件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二、严格按照检查报告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期限届满后,及时将整改报告提交我局,经我局审查同意,方可重新开展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活动。
三、举一反三,对正在制造和已经交货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真实性,切实保障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
四、严格按照我局两个“全覆盖”和两个“零容忍”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全员核安全文化宣贯,提高全员核安全文化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
附件:常熟华新特殊钢有限公司篡改质量证明书事件专项检查报告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6月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国核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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