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严查存款欺诈案件 总行应上收代销准入权限
- 发布时间:2015-06-08 09:17:31 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李玉敏 北京报道
“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加强营业场所和员工行为的管理。”针对近期全国发生多起存款纠纷事件,银监会消费者保护局局长邓智毅如是表示。他认为,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员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6月5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 有效防范柜面业务操作风险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银行进行全面风险排查,梳理业务流程,深查严纠管理漏洞。
《通知》要求银行严守业务管理、风险合规及审计监督“三道防线”,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开户、资金汇划、对账、印章凭证管理及账户监控等五个柜面业务关键环节,提出明确具体的监管要求。
邓智毅还特别强调:“媒体要避免使用"存款丢失"这个词。客户的资金存在银行分两种,一种是现金,一种是银行里的记账货币。现金有物理丢失损毁的可能,但是银行里的记账货币是不存在丢失的,来去都可以追索,只是被诈骗或者其他非法占有。”
重点防控柜面业务风险
“我们召开的座谈会不下几十次,发现这些存款类欺诈案件共同的特点是部分发生在柜面业务上面,根本原因是内控措施不到位。”邓智毅表示。
鉴于此,《通知》重点要求银行加强柜面业务流程控制,严格落实现金收付、资金汇划、账户资料变更、密码挂失与重置以及网上银行开通等柜面业务的授权、控制和监督制度。
不少存款被盗的案件中,都是客户基于对银行的信任,银行员工让输入密码时就摁,钱被转走却浑然不知。为此,银监会要求:“客户申请办理柜面业务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采取凭证签字、语音自助提示、屏幕自助显示等方式告知客户其办理的业务性质、金额,并得到客户确认,确保根据客户真实意愿办理业务。”
针对开户、资金汇划、对账、印章凭证管理及账户监控等五个柜面业务的关键环节,银监会也提出明确具体的监管要求。
在开户环节,银监会要求加强开户真实性审核,包括开户文件和印鉴的真实性、开户申请人意愿的真实性和开户办理人身份的真实性等。对于重点关注客户和异地客户开户应坚持上门核实。
在账户监测方面,银监会要求银行制定完善异常、可疑交易核查制度,对系统发现的异常交易或潜在风险点,应明确核查、反馈和处理工作机制,且应由独立于前台业务部门的人员予以核查。
以建设银行为例,一位相关人士表示,该行持续推进柜面流程简化整合,将风险点控制前嵌入至业务流程,由“人控”改为“机控”。2013年以来,建行开展柜面业务授权流程优化及远程集中授权试点工作,授权模式由“面对面”授权向“背对背”转变,有限解决前台授权流于形式等问题。此外,该行还持续推进前后台分离,充分应用先进技术,最大程度实现系统自动化处理,减少人工干预,促进业务处理操作风险向系统机控风险转型。
建行还利用稽核、柜面实时监测、现场检查等风险管控手段,对柜面业务进行全方位的事中、事后监督。数据显示,自2012年至今,该行稽核监测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问题63余个,揭示重大违法违规交易1.09万笔,堵住潜在资金损失事件13833起。
代销业务准入权限上收总行
针对容易发生欺诈的“飞单”产品,银监会也特别要求银行加强代销业务管理。要求总行应集中上收代销业务审批权限,对代销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严禁分支机构超授权代销。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大行均表示,将加强代销业务的管理,严禁员工向客户销售或推荐非本行总行准入的产品。同时,加强营业场所的管理,严禁外人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在银行营业场所从事非法或违规活动。
据邓智毅介绍,存款欺诈类案件大致有三类:一是银行负完全责任的,客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而没有责任;二是银行完全没有责任的,员工也没有参与,相关的风险提示也到位,客户自己丢失密码造成的损失;三是银行的员工和犯罪分子内外勾结取走存款的,储户也未尽到妥善保管密码等义务。
邓智毅表示,第三类是最多也最难的一类,首先就要划分清银行和客户的责任。如果是银行的责任,银行决不能推脱,也要进行严格的问责。且这一类案件中,很多有银行员工的参与或者发生在银行的营业场所。
为此,他告诫银行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银监会也要求银行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重点岗位员工行为专项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肃整改。
同时,加强技术防控,在营业网点现金区全面实施同步的录音录像,加快推进银行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的录音录像工作,记录业务办理的全过程,加强监控员工操作行为。
对于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银监会也要求实行涉事机构所在一级分行和总行业务条线的双线查处及双线整改问责。“在对风险事件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的同时,对管理不尽职、履职不到位的机构负责人和业务条线管理人员也要严格认定责任并严肃问责。”
作者:李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