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先锋刘文胜
- 发布时间:2015-06-08 05:46:49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查办职务犯罪,事关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无论多难,都要办好办准,办成铁案。”刘文胜干了21年检察工作,其中有18年时间都在与职务犯罪打交道。
虽然已是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污贿赂局局长,可刘文胜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还是一如既往地“痴情”。
近9年来,刘文胜主办和参与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37件、涉案人员159人。4年前,他开始分管反渎职侵权工作,至今已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6件,涉案人员22人。
盐城市原一国企改制案涉及下岗职工切身利益。2013年8月,盐城市检察院将这一案件交给滨海县检察院。100多天的时间里,为摸排职务犯罪线索、寻找证人,刘文胜和他的反贪团队一起走访群众,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先后赴浙江、云南等5省调查取证,累计行程8000多公里,取证谈话近百人,查阅账目2000多本,形成卷宗材料32卷。最终,他们将侵吞国家和职工利益的7名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
刘文胜每年有近300天和干警们一起吃住在办案点。他曾连续4个多月驻点办案,案件审查阶段每天睡眠不超过4小时,没有节假日的工作状态早已是常态。
2009年,滨海县一些群众的医药费不能及时报销。刘文胜带队秘密初查后,初步掌握了县医保中心负责人收礼受贿、滥批定报点等问题。他一方面组织力量,用最短的时间查清犯罪事实;一方面积极化解群众因查案所引起的恐慌心理。最终,县医保中心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均以犯受贿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
“只要群众有反映,我们就要有行动。”2012年,刘文胜接到一个乡镇养殖户反映该镇工作人员在申报发放养鹅专项补助资金中存在弄虚作假的问题。刘文胜第一时间启动线索评估机制,带队前去核查,很快确定了该问题的真实情况,并查清了相关人员伙同养殖大户骗取国家专项补贴30万元的犯罪事实,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打击犯罪很重要,预防犯罪更重要,应该举一反三,延伸工作触角。”对刘文胜来说,查办案件的关键在于惩前毖后。每办理一件职务犯罪案件,他都指导办案人员认真分析发案原因、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形成一案“一分析、一总结、一建议”的办案模式。
“检察机关发挥查案优势,积极开展预防工作,通过提出便于操作、行之有效的检察建议,才能促进行业的制度和机制建设,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刘文胜说。
刘文胜坚持不枉不纵,严把案件质量关。他结合自己多年办案实践,创新提出《办案安全注意事项25条》,有效防范了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他精心归纳总结的“定靶、攻心、拆盟、固证、类鉴”10字5策侦查法,被同事们称为“稳胜工作法”。
不打听案情、不替人说情、不收受礼品,这是刘文胜与家人的“约法三章”。在当地,刘文胜的“绝情”让人望而却步。
“作为一名反贪干警,要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虽然日子紧巴,但活得坦然,睡得安稳,过得踏实!”刘文胜时刻告诫干警,要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管得住小节、保得住底线。他言传身教,带出一支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反贪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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