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存单即将推出 市民投资有新渠道
- 发布时间:2015-06-04 07:34:42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6月2日,央行公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将面向机构及个人推出大额存单。记者昨天采访我市银行界了解到,由于个人门槛为30万元,且预期大额存单利率不会高于目前的银行理财产品,业界预计此业务不会对市民形成太大的吸引力,但在一定程度上会替代理财产品。“深圳市民富裕程度比较高,其中的高资产人群适度配置大额存单产品,可以更好防范资产风险。”业内人士表示。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沈勇
可能替代部分理财产品
《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大额存单是由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个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起点不低于1000万元。大额存单期限包括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18个月、2年、3年和5年,共9个品种。
“大额存单比普通存款的7个期限多了9个月和18个月两个品种,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人对期限配置的要求。加上大额存单可以转让、提前支取和赎回,以及收益率高于定存等特征,大额存单在一定程度上会替代银行理财产品。”昨日,民生银行研究人士向记者表示。
在某国有银行的一个营业网点,理财师周小姐介绍说,大额存单基本上可以属于无风险收益产品。而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系数分为五个等级,一级(低)、二级(中低)、三级(中)、四级(中高)、五级(高)。一级低风险型是指该类产品预期收益率不能实现的概率极低,类似于大额存单的风险性。
“一级低风险理财产品目前仅占我们理财产品的3成不到,预计大额存单会对习惯购买这样产品的客户有一定吸引力。”周小姐分析,购买这类产品的居民以中老年人为主,投资能力并不强,“而且30万元仍是不低的门槛。”
1年期利率预计4%强
大额存单收益如何,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据融360分析师介绍,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央行并未对大额存单的收益率作具体规定,但由于是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 (Shibor)为基准计息,最新数据显示,6月2日一个月、半年、一年期shibor利率分别为2.2926%、3.1896%、3.4175%,仅略高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因此可以预计大额存单的收益率不会太高,甚至不及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有金融机构据此推算,一年期大额存单的利率约为4.1%~4.2%;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经过4月降准、5月降息之后,其收益率也已经出现大幅下滑。“因此从收益率看,大额存单对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替代率比较高。”
“市民出国教育或旅游,选择大额存单是有好处的。”有银行人士透露,大额存单具备一些银行理财产品不具备的附加功能。它不仅可作为出国保证金开立存款证明,还可用作贷款抵押,这对于有出国需求和贷款需求的人士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可以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获得额外收益。
利率市场放开指日可待
实际上,市场将本次大额存单的推出更多视为向利率市场化的冲刺。
暨南大学特区经济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代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利率市场化已经到了最后冲刺阶段,大额存单出来后,再把存款利率上限打开,也就完成了。”
一直以来,央行按照“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的顺序,渐进式推进利率市场化。
目前,央行放开了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也分别在去年11月、今年3月和5月11日先后扩展至基准利率的1.2倍、1.3倍及1.5倍。今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施行。市场普遍认为,存款利率市场化制度准备已经就绪,下一步是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
金融界专家普遍认为,此次央行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加上已于5月1日起实施的《存款保险条例》,与利率市场化相关的制度基础和负债工具创新已基本到位,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已接近尾声,预计下半年或明年初取消存款利率上限,最终实现利率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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