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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三方机构落地深圳

  • 发布时间:2015-05-29 14:23: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日前,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在深圳银监局召开,标志着全国首家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三方机构落地深圳。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促进会章程等相关内部规定,同时选举产生了促进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等11家金融机构以及来自律师事务所、高校和媒体等单位的4位人士被提名为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

  推动设立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是深圳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新探索。促进会的成立一方面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同时也顺应了次贷危机后各国纷纷建立第三方调解机制的趋势。促进会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安排,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采取了诸多独特设计:一是采取社团形式设立,在功能设置、资金来源等方面具有较大包容性和灵活性,为促进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制度创新空间和资源保障;二是会员构成多元化,充分吸取媒体、法律和学界知名人士以个人名义入会,非银行业会员比重达40%以上,直接参与管理的理事会成员中也有30%以上为社会知名人士,有效提升了促进会的独立性;三是除专职调解员之外,促进会建立了近百人的调解专家库,专家均为银行业、律师业等行业资深专家,充分保证调解结果的专业性;四是促进会将密切与司法局、法院、仲裁等单位展开合作和对接,必要时调解结果可以经过司法确认,使得调解工作更具权威性。

  促进会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消费者间的纠纷调解为“体”,以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服务和咨询,开展与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研究、培训及公益性金融宣传教育活动为“翼”。几大功能相辅相成,共同构成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链,努力打造既经济又科学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促进会成立后,广大金融消费者将在传统信访维权、司法诉讼渠道外,获得一种更加便捷、高效、和谐的纠纷解决途径。深圳银行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有望以此为平台和契机,开创一个新局面,从而为新时期、新常态下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深圳银监局、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深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以及促进会45名机构会员代表、22名个人会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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