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机构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首批三部门三定方案公布
- 发布时间:2015-05-28 08:39:13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包括定机构、定职责、定人员 广州上半年将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昨天,广州市政府网公布首批3个部门的“三定”方案,包括工信委、商务委和国资委,各局职责清单随之公布。根据时间表,广州上半年将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职责清单、编制公布
昨天,广州市政府网公布首批3个部门的“三定”方案,包括工信委、商务委和国资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时间表,广州上半年将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工作。此前,广州公布了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后,市政府设工作部门39个,保留的部门有23个,新组建或调整的部门有16个,撤销的行政机构有12个。与此同时,还产生了九名新任“一把手”。
改革之后所谓的“三定方案”,即定机构、定职责、定人员。这次机构改革涉及大批职能调整、人员流动,非常庞杂,因此外界关注度很高。各局的职责随之发生了一定变化,职责清单进行了公布。
三部门局处级干部
占总编制的42%
记者发现,市国资委、工信委、商务委三个部门有行政编制的人员一共有339名,分别为77名、112名和150名,其中商务委编制最为庞大,占比44%。
不统计单列行政编制干部的情况下,市国资委、工信委、商务委三个部门一共有局级和处级干部143名,占总编制的42%,其中局级、副局级19名,占总编制的5.6%,处级、副处级124名,占总编制的36.6%。这其中,工信委的局级领导数量最多,有8名,商务委的处级干部数量最多,有54名。
方案还提及公车改革人员安排,三个局均提出,将对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只减不增,待公车改革后另行核定。
国资委
定职责
9项
广州市国资委改革后有9项主要职责,其职责有所增加和加强,将其他部分局委的职责划转到了国资委:将市财政局承担的市属金融企业、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市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承担的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经营性文化资产的监管职责,市交通委员会等部门国有企业的监管职责划入市国资委。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在一定时期内继续承担相关领域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增加了一项职责: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审核批准所监管企业及各区国有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加强了一项职责: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规范监管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指导和推进监管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定机构
14个
根据职责范畴,广州市国资委设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调研处、政策法规处(董事会工作处)、规划发展处、运行统计处、考核分配处、产权管理处、改革重组处、评估管理处、预算财务处、监事会工作处(挂广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牌子)、审计监督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组织人事处、党委办公室)、群众工作处(信访维稳办公室)。
定人员编制
77名
市国资委机关行政编制7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总经济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5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4名。单列行政编制2名。
市国资委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按现在职在岗人员数10名实行实名制管理,只减不增,待公车改革后另行核定。
工信委
定职责
15项
广州市工信委主要职责包括15项,职能转变较多,包括取消了2项职责,下放了2项职责,划转了一项职责,增加了一项职责,加强了一项职责。取消的职责包括取消煤炭经营资格初审,下放的职责包括将无线电频率、台(站)设置使用审批(5W以下对讲机)委托下放给区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划转的职责是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内贸易管理以外的职责、原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的信息化管理有关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增加监控化学品用户审核与备案职责;加强工业与信息化的融合与创新,加强大数据研究、规划和应用,加强企业情况综合、大型骨干企业培育职责。
定机构
18个
根据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设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处(新闻处)、政策法规处(审批管理处)、运行监测协调处、工业发展处、产业园区处、技术改造与创新处、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军民结合推进处、生产服务业处、合作交流处、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处、信息产业处、无线电管理处(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网络与信息安全处、组织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市中小企业局(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
定人员编制
112名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机关行政编制112名(含市中小企业局行政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1名,中小企业局局长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中小企业局副局长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1名(含中小企业局处长3名)。单列行政编制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按现在职在岗人员数17名(含单列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3名)实行实名制管理,只减不增,待公车改革后另行核定。
除此之外,工信委将设立广州市大数据管理局,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直属行政单位,正处级。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纪检组(监察室)。
商务委
定职责
16条
商务委改革后职责为16条,涉及职能转变较多。包括取消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等职责15条,下放2项职责,划转1项职责,转移1项职责,增加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和规模发卡企业备案等8项职责,加强4项职责。
定机构
21个
根据职责,市商务委设2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处、政策法规处(进出口公平贸易处)、财务与运行分析处、审批管理处、市场规划建设处(广州市商业网点办公室)、市场秩序与调节处(广州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州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商贸服务业处、特种商业处(广州市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对外贸易发展处、机电与科技产业处(广州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服务贸易处、电子商务与商贸物流处、会展促进处、招商服务处、亚太招商处、欧美招商处、外资管理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处、国际交流处、组织人事处(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定人员编制
150名
市商务委机关行政编制150名,行政执法编制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2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按现在职在岗人员数16名实行实名制管理,只减不增,待公车改革后另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