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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健康险“破茧待飞”

  • 发布时间:2015-05-28 02:37:12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 本报记者 李 铁

  实习生 郭琴琴

  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借鉴国际经验,开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鼓励购买适合大众的综合性商业健康保险。自去年以来,从保险业“新国十条”到《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出台,再到开展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个税优惠试点,业内强烈感受到国家将健康保险放在完善医保体系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大格局中通盘筹划,商业健康保险有望获更大发展空间。

  行业发展空间巨大

  在国务院决定下发后,5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三部委联合出台健康险税优政策《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指出,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人保健康山东分公司总经理林健介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预测,如按照每人每年扣减2400元税基进行计算,健康险税优政策全面铺开后每年将减少60亿元的个税收入,相当于每个纳税人每年少交250元个税。

  尽管投保人得到的实惠有限,但山东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吕志勇认为,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个商业保险税优政策,而且是从需求端刺激消费,对其他商业保险品种有示范作用。

  事实上,该项政策对保险业的影响要更大。

  林健算了一笔账,2011年全国个税纳税人数为2400万,若在健康险税优政策下,每人每年购买商业健康保险2400元,政策全面铺开则每年总保费最高可达576亿元。

  如果税优政策能够激发居民购买健康保险、降低医疗费用负担的意愿,市场潜力还将持续放大。

  目前,我国居民就医自付费用的负担依然较高,2013年我国卫生总费用3.17万亿元,同比增长14%,其中个人负担比例仍高达33.9%(1.07万亿元),假设个人自付医疗卫生费用转由健康保险负担的转化率为10%至20%,将产生1000亿元至2000亿元的可观市场规模,林健预测。

  我省将有城市参与试点

  《通知》指出,拟在各地选择一个中心城市开展试点工作。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全市试点外,各省、自治区分别选择一个人口规模较大且具有较高综合管理能力的试点城市。这意味着我省将有城市率先参与该项政策,至于具体实施办法,透过《通知》可知,将由各省在《通知》的基础上制订方案,最快有望七月面世。

  尽管《通知》为税优政策设计了顶层方案,具体将采取哪种方式目前仍未可知。林健预计,符合免税要求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形态可能是包括了医疗保险、重疾保险、护理保险和个人账户累积等多种责任在内的个人长期综合性健康保险产品,也可能是保监会对免税健康险产品的开发出台指导性意见,各保险公司可以在限定范围内自主设计、开发产品。

  为此,该公司已针对健康险税优政策成立了由主管副总裁为组长、产品开发部、运营管理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在产品开发、市场营销、运营保障等方面进行研究准备。“如果政策允许保险公司自主开发产品,我们将快速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税优产品并进行产品备案。”林健告诉记者。

  后续利好政策将持续

  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

  近年来,我国商业健康险得到了持续发展。截至2014年末,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587.18亿元,同比增长41.27%。不过,与同为人身保险的寿险公司相比差距还很大,当期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高达1.09万亿元,而且,目前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健康险还面临着盈利难题,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

  保险讲求大数法则,投保人数少,风险集中在保险公司,长久以往会挫伤保险公司积极性,国家正在改变这种现状。吕志勇说:“商业健康保险改革正走在其他业务前列,除了出台多项利好政策,医保卡余额可以购买商业健康险等实实在在的措施也不断,未来甚至有可能出现保费补贴。”

  “除需求端刺激外,供给端的激励机制未来也会出台,政府可以对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免税、补贴,在保险公司产品开发、销售推广过程中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吕志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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