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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合惩戒税收违法者

  • 发布时间:2015-05-27 05:27:38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江西省发改委、国税局等部门5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加强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目前已确定将对43起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据悉,4月15日,江西省发改委、国税局等23个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明确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在国家有关部门政策的基础上,细化了惩戒措施的程序、内容和要求。18项联合惩戒措施包括严格税务管理、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对象为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

  “实施联合惩戒,不论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一旦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不仅在税收上从严管理,而且当事人的任职资格、政府采购、高消费、融资信贷和评优评先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大大增加税收违法者的成本,对税收违法行为产生严厉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同时,联合惩戒既是对税收违法者的失信惩戒,也是对诚信纳税者的守信激励,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和法制公平,有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江西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江西省、市两级国税机关在门户网站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43件,涉案当事人51人。其中公告的第一批11户涉案企业已列入江西省第1期“诚信红黑榜”,在江西全省各大主流媒体公开曝光。近日,江西省国税局已将43起案件信息推送给实施联合惩戒的部门,由这些部门对案件当事人依法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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