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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来信:农民为什么宁入互助会也不求银行?

  • 发布时间:2015-05-26 15:50:50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济南5月26日电(记者徐金鹏、娄辰、席敏)随着乡村经济的日益活跃,农户的借贷需求也越来越强烈。记者在鲁南一个乡镇采访时了解到,部分农民宁肯加入非法的民间互助会,也不愿去求正规银行。农民用脚投票的背后,折射出怎样的农村金融生态?

  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西邻微山湖,总人口13.1万人,2014年实现生产总值106亿元,曾荣获“全国重点镇”“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等荣誉称号。在这个镇的高庙东村、高庙北村等村庄,几十年前出现的民间互助会一直流传了下来。

  一名高庙北村村民随身携带了一张皱巴巴的打印纸,记录了23个村民之间的资金互助行为。自农历2010年7月6日起,目前共有18人通过竞标取得了资金使用权。

  据高庙东村老人回忆,他们小时候村里就有互助会,例如,谁家有人过世,发不起丧,就可以组织“老年会”。为年轻人结婚组织的叫“青年会”,为盖房修屋组织的叫“屋会”。虽然互助会的历史很长,但数量、规模、范围都有限。

  最近几年,盖房、买车、开饭店、办超市,甚至是缴计生罚款,都可以“起会”。互助会的数量虽然难以准确统计,但村民们估计有七八十个。单个互助会的会员,也从过去的不超过20个,发展到30个左右,多的能达到60多个。参会范围,从高庙东村、北村等几个村庄向周边村庄扩展,附近一座煤矿的矿工也慢慢参与进来了。

  村民单兆海目前参加了19.5个互助会(其中一个为两人合伙),每年入会的资金多达8万元。“过去每股几百元,现在没有低于1000元的。”他说。

  互助会作为一种自发的非正规金融组织,广泛流行于我国农村,东南沿海地区尤为盛行。互助会一方面能解决农村家庭日常生活中的资金需要,促进民间消费和投资,但另一方面,一旦信誉链条破裂,出现“倒会”,不仅会使农村家庭遭受重大损失,还会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加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

  熟人社会、道德约束等机制是民间互助行为维系的基础,随着西岗镇民间互助会参与范围的扩展,人员的复杂化,互助会的风险在增加。最近几年,已经发生了两起个别会员拿不出会金的情况。

  农民为什么不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去获取资金支持,反而要加入地下的互助会呢?村干部反映,以互助会的形式借贷,利息要比银行低,同时简便快捷,只需遵循约定俗成的规矩就行。还钱时也不用一次还清,一年还三五千就行了。所以,村民大多已形成习惯,要用钱就“起会”,有闲钱的,也首选入会获息。

  与之对比,银行类金融机构基本不适应农户的需求。多名村民反映,正规金融机构繁琐的贷款程序,复杂的抵押和担保要求以及相对较高的贷款成本,对他们来说是一道难以也不愿逾越的门槛。

  西岗镇农业办副主任张永说,针对农村金融的特点,各商业银行也进行了一些探索,例如小额信用贷款、三户联保贷款等。但在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风险控制非常困难,这也使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步子不大。

  当地银行业人士反思说,正规的银行机构下农村,大多是把针对城市的那一套成熟的金融模式,原封不动地移植了过去。比如,城市金融模式需要抵押物,到了农村之后也要抵押物,而农民真正值钱的土地、房屋、机械、大棚等,银行又不认可。再比如,城市金融模式需要一系列的评估、担保等程序,可到了农村,面对千千万万的小农,如果每个都走一遍固定程序,累也把银行累死了。如果不进行系统性地创新,银行类机构难以在农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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