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失业保险费率下调1%
- 发布时间:2015-05-25 16:21:44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从今年3月1日起,山西省行政区域内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的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2%降至1.5%,个人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降至0.5%。该政策将惠及该省407.6万失业保险参保人员。
据了解,以月薪3000元的职工为例,费率下调后,每月职工少缴15元、企业少缴15元,全年共少缴360元。费率的下调,并不影响失业保险的待遇水平。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主要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来确定。最短的可以领取3个月,最长的可以领取24个月。现行全省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一类地区930元,二类地区860元,三类地区790元,四类地区720元。其中,已经实行市级统筹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9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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