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已报国务院
- 发布时间:2015-05-22 10:33:33 来源:金陵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近8个月后,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也已上报国务院。
一名了解规划进展的消息人士告诉记者,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已经上报国务院,只待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即可对外公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为相关的11个省市,设定了发展的具体目标。关于规划具体进展,记者未能联系到国家发改委置评。
去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此后安徽、江西、四川和重庆等省市,陆续公布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
“长江经济带是国内除沿海经济带之外最发达的经济带。”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规划院院长沈迟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涉及的地区很多,从长江源头到入海口的各个地方,在发展水平、发展阶段、资源环境、经济结构等多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异,很难只设定一个目标,每个地方都应该有适合各自发展的一个具体目标。
一名前期参与起草过实施意见的地方学者告诉记者,今年3月中旬,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已征求过国务院下属各部门,以及沿江11个省市的意见。其后的4月下旬,发展规划走完征求意见流程,并形成送审稿,目前只待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即可对外公布。关于涉及各省的定位,这名地方学者透露,11省市的定位将继续延续《指导意见》中按照区域位置划分的定位:以上海为龙头,“三大两小”的城市群配置。(编注:三大跨区域城市群指的是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两小区域性城市群是指滇中、黔中城市群。)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耀称,相比《指导意见》,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内容更具可操作性,是《指导意见》的“落地”,“内容会有很多,除了交通、基建,还会涉及产业分工、机制体制协调、人才和旅游等等。”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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