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虞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基金救助
- 发布时间:2015-05-19 11:47:11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拨付首笔救助基金生活困难补助3万元。
这是该区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来,首次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生活特殊困难受害人家庭进行补助。
救助基金生活困难补助是对受害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重伤、致残的,因交通事故责任人逃逸或经法院强制执行仍无力赔偿的,造成受害人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可申请一次性救助基金生活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