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约四分之一承包田流向新型经营主体
- 发布时间:2015-05-17 11:01:3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网沈阳5月17日电(记者石庆伟、张逸飞)农事企业专业化经营、合作社抱团生产闯市场、能人返乡投资兴建家庭农场……通过多渠道流转,辽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近1400万亩,占农民承包田总数四分之一左右,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土地流转后的接盘手和主力军,进一步增强农业生产经营活力,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
去年初,海城市感王镇于官村将2480亩玉米田流转给从事农产品贸易生意的张永华,张永华投入300多万元购置玉米青贮收割机等设备,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又发挥懂市场、会销售优势,将玉米加工成饲料,以每吨850元的价格出口到韩国,提高了种地效益。
“土地流转要尊重农民意愿,不是简单归大堆,更重要的是通过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沈阳市沈北新区农林局办公室主任田本涛告记者,近年来全区土地流转面积已逾40万亩,流转比60%以上。
沈北新区许多农户将承包权流转后,从农民变身为城市三产务工者、农业企业劳务工者,既能稳定获得流转租金收入,又能获得打工收益。全区结合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重点引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224个,形成粮油、乳品、畜禽、果蔬饮料等农产品深加工链条。
辽宁各地还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办法,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农业投入。辽阳市筹资4000万元作为担保资金,以抵押担保方式对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