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免税额增三成多
- 发布时间:2015-05-15 14:33:47 来源: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从山东省地税局获悉,自“3·30新政”实施以来,山东房地产市场回暖迹象明显,房产交易趋于活跃,呈温和上行态势。据山东省地税局统计,新政满月的4月份,全省成交二手住房23209套,成交金额100.62亿元,环比增长分别为31.97%和44.71%;3月31日-4月30日,全省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免税额达3.40亿元,与一季度总额相比,增加近一亿元,增幅达34.41%,新政减税效果显著。记者张玉
据山东省地税局营业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运行以来,全省房地产市场回暖迹象明显。截至4月30日新政实施一个月,与实施前一个月相比,我省商品房交易量、交易面积、交易金额均呈现上升趋势,但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全省房地产市场库存问题依然严峻。“以济南为例,目前济南市待售商品住房6.5万套,按照年平均6万套的成交量计算,需要12个月的消化期,加上近两年来新增加住宅用地所形成的20余万套未来投放量,济南市消化存量和新投放量约需5年的时间。”
上述负责人表示,从“3·30新政”实施一个月的情况来看,各地二手房交易市场的反应差异较大。“通过对全省二手房统计的成交套数、成交金额、征税额和免征税额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烟台、青岛、淄博和济南的二手房交易市场活跃,房产交易量明显上升。从全省情况来看,我省东部地区部分城市的二手房交易量明显高于西部大部分城市。”据统计,4月份,青岛、烟台、聊城、日照、潍坊、济南和淄博等7个市二手房成交套数环比增幅超过全省31.97%的平均增幅,成交套数环比增幅分别为57.05%、48.20%、45.93%、42.60%、37.24%、35.51%和34.64%。威海、济宁和菏泽二手房成交套数环比增幅为个位数,分别为9.22%、3.22%、和0.74%,而泰安的交易量环比增幅仅为-6.64%,各地二手房市场分化进一步加剧。
此外,从交易具体情况看,新政的实施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税收负担。“目前各地二手房交易时,大部分房主出售时售价为‘不含税价’,即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实际均由买房人负担,房主所售价即为所得房款。‘五改二’政策落地后,满两年但未满五年的房源交易时将免征营业税。以售价100万的房子来看,新政之后买房人可节省5.55万元的购房成本。”上述负责人表示,这项刺激政策,极大的减轻了二手房购买人群的经济压力,进一步释放市场需求。据统计,2015年1月-3月30日,全省二手房交易月平均免征营业税2.01亿元;而3月31日-4月30日,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免税额3.40亿元,新政的免税效果突出。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的实施加大了二手房交易营业税免税力度,据测算,新政实施前,二手房交易征免税比为0.81:1;而新政实施后,征免税比为0.55:1。然而,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在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毕竟不是房地产市场的主流,所占市场份额有限,二手房交易对税收的贡献相对较低,今年前三个月,我省二手房交易实现营业税占同期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比例分别为7.6%、6.5%、4.3%,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政策的变化对税收的影响仍然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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