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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郑州二手房个人交易所得税按差价20%征收

  • 发布时间:2015-01-21 05:34:34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网传郑州二手房个人交易所得税

  按差价20%征收

  近日,一则“郑州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差价20%征收”的消息在市场传起,到底是按评估值的1%征收,还是按照评估值与原值差价的20%征收,各方说法不一。郑州晚报记者昨日从部分二手房中介处了解到,目前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办法没有任何改变,个人可以任意选择按照差价的20%或者评估值的1%缴纳。

  郑州晚报记者 胡审兵

  房管局办事大厅像赶庙会

  近日,一则“郑州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差价20%征收”的消息在市场传起,一石激起千层浪。传言一出,郑州市房管局办事大厅连日来如赶庙会。

  昨日,郑州晚报记者来到市房管局办事大厅,里面熙熙攘攘,人头攒动。据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最近排队的人特别多还特别早,一天的排号在上午早早就排完了。“听一些人说,他们担心这个‘差价的20%’的个人所得税落地,那样就要多出不少钱。”

  中介:二手房个税政策没有变化

  目前,市场传言的版本主要有两个,一个是郑东新区的二手房交易,按照评估值和原值差价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是郑州市区均如此,只要能查到原值的,统统按照差价的20%缴纳个税,查不到原值的按照评估值的1%缴纳。

  昨日,郑州晚报记者采访了郑州市区多家二手房中介机构。获悉,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缴纳政策在2013年“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北京和广州两个城市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了,即查到原值的,按照差价的20%执行;查不到原值的,按照评估值的1%执行。其他城市仍以评估值的1%征收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

  其中一家二手房中介负责人王先生向郑州晚报记者具体介绍了郑东新区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近期的变化。王先生说,1月8日,郑州税务系统进行了升级,1月14日起,对于能查到房屋原始购买价格信息的,郑东新区对二手房交易个税按照评估值和原值差价的20%进行缴纳。1月15日,正好碰上有中介机构前去办理二手房交易,确实按照差价的20%办理了,到了1月16日后,该政策被叫停了。“这种叫停,不是说1%或者20%的政策不存在了,仍然都在执行。我们公司1月19日去房管局办理二手房过户时,二手房个税政策和以前一样,没有变化。”

  并不是按照差价的20%征收,缴税就一定高

  “不能盲目地认为原值的1%就是低,差价的20%就是高。”王先生举例说,如果该房子是前几年买的,比如原价是70万元,现在评估价是100万元,按照差价20%征收,需要缴纳个税6万元;而按照评估值的1%,只需缴纳1万元。但是,如果是这几年房价涨速放慢的情况下,有些房子个人所得税按照差价的20%征收可能更划算,比如2014年买的一套房子是100万元,现在急需用钱,103万元就卖了,按照评估值的1%测算,需要缴纳个税1.03万元;而按照差价的20%征收,则只需缴纳个税6000元。

  昨日,记者联系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对方称具体情况经研究后会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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