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做好村级财务“严管家”
- 发布时间:2015-05-15 06:34:51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刘德学刘明明马文娟
山东省茌平县胡屯镇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肃有关财经纪律,对两起村级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做出严肃处理决定,有效遏制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现象的发生,维护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案件中,原村支部书记王某某在任职期间,该村存在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收支不入账,财务收支未进行公开,违规支出村集体资金二十余万元用于建庙,复垦机窑工程未公开招标,该镇纪委给予王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另一村支部书记戚某在任职期间,将本村村民小组的池塘承包费35000元用于支付本小组队水费等费用,结余两万余元存入个人账户保管,收支均未入账,镇纪委将此违规剩余资金收缴至国库,并给以戚某某严重警告处分。
“以前只知道村级账目需要到镇经管站报账,小组的账目以为就不用这样了,只是简单的认为作为村干部只要不贪污、不乱花就没事,没想到不仅把违规的两万多块钱没收了,自己还受到了纪律处分。其实这些规定在以前的培训中都讲过,都怪自己把这些当做耳旁风没当回事,不然能犯这样的错啊,这次通过村级财务管理培训,增强了我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使我们村的财务管理也会走上规范化的。”涉案村支部书记戚某说道。
“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我们注重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环境得到改善。同时,还多次组织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前往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加强对村干部的思想教育,提升了农村干部的法制观念,有效防止了村干部违纪行为和村集体资金流失和用途不当等问题的发生。”镇纪委负责人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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