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证据开示助力知识产权保护
- 发布时间:2015-05-14 16:31:26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5月5日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的第二个工作日,广州海关严格依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针对佛山市某公司出口转页风扇涉嫌侵权一案举行了首例证据开示。“证据开示”是指海关对于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措施时,就进出口货物是否构成侵权的事实,组织当事人进行举证和质证的程序。通过证据开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海关全面收集和调取证据,准确查清案件事实。“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注册证明原件,证明我们拥有‘National’商标合法使用权……”“我们与货物生产厂家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证明我们的出口是由厂家授权的……”
本次证据开示现场讨论激烈,在广州海关关员的主持下,权利人、出口代理商、货物生产人三方按照法律程序,分别就货物是否构成侵权的事实进行了陈述和证明。
三方当事人提供了能够证明案件客观事实的主要证据7份,其中包括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注册证明原件、代理出口协议,以及国外商标注册证明及授权书等,并针对相关证据提出涉及案情的问题十多个。
当事人表示,通过证据开示阐释案情,可以使案件事实和情节以证据链条的形式公开,有助于提高海关执法透明度,同时增强了生产企业和进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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