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农村路灯 按民用电价收费
- 发布时间:2015-05-08 06:38:46 来源:南京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邹伟) 昨天,省物价局公布新版“农村路灯电价方案”,从今年6月1日起,将农村的路灯用电价格,从原先的工商业用电价格,变更为居民用电价格。
这次涉及的主要是由村委会(农村社区)及村内其他组织、单位、个人承担的村庄内公用路灯照明用电,它们将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价格,并且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式电价政策。新的农村路灯电价具体标准是不满1千伏的话,按照每度0.5483元收取,而1—10千伏则按照每度0.5383元收取。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相比,每度约便宜了0.3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