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措并举打造诚信财政
- 发布时间:2015-05-07 09:24:54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近年来,河南省财政厅始终坚持把诚信建设纳入财政部门全面建设总体规划,以政务公开为重点、依法理财为核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监督问责,全力打造诚信财政。
“‘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建设‘阳光政府’和推进诚信建设的重要保障。在这方面,我们正不断加大力度。”河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两年来,河南省财政厅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着力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截至目前,除涉密部门、涉密内容外,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法院、检察院等96个部门在其门户网站或省政府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明细表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预算信息公开不断迈上新台阶。河南省级预算部门于2014年9月份首次向社会公开了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支出,进一步提高了决算透明度。下一步,财政部门将不断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范围,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内容,积极推进财政政策公开,公开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
自今年1月1日实施新预算法以来,河南省财政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范工作、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组织收入和管理支出,优化支出结构。
河南省财政还坚持用信用管理推进诚信建设,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强信用建设。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商业信誉审查,对信用较好的供应商给予价格折扣、同等优先等优惠政策;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对于信用较好的政府采购供应商,由专业担保机构优先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建立违规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对违规失信行为公开披露,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在会计事务、资产评估管理中加强信用建设,加强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如在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或近3年内因审计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两次(含)以上的,不得从事金融企业审计业务。
“我们在资金分配中,十分注意强化信用管理和失信惩戒。”这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河南省财政在财政资金安排和分配上,将项目单位的信用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要素。如《河南省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申请入股的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引导基金所选择的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满足没有受过行政或司法处罚的条件。涉农担保奖补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等多项资金的申报都对信用信息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发现违规行为的,在下一年项目资金申报中实施一票否决。
与此同时,河南省财政还在监督检查中加大失信惩治力度。省财政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并对其中发现的失信行为采用公告、处罚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诚信守信的重视。同时,河南省财政还印发了《河南省省级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管理办法》,对经省级及以上审计和财政等部门认定,在专项资金申报及使用过程中,存在失信、失范行为之一的项目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等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录入省财政厅专项资金申报使用信用负面记录平台,根据情况予以公布并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为将诚信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河南省财政通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开启投诉热线、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着力解决财政干部因失信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同时,加大惩罚力度,明确对行政行为相对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给予赔偿并追究工作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