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 发布时间:2015-03-10 10:26:42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财政部日前召开地方财政部门和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题视频会议,具体布置地方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督促各级财政部门依法依规作为。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提出要求。
刘昆指出,国务院高度重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去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问题,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各地要高度重视,要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要抓住以下重点事项:一是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二是政府性基金超过规定比例的结转资金,三是上级政府2012年及以前年度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四是部门预算2012年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五是预算周转金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超过规定上限的部分。
刘昆要求,围绕盘活存量资金特别是上述重点事项的存量资金,要多措并举,抓出成效。
一是降低地方库款余额。一方面,为解决地方政府债务到期问题,财政部近期将提前下达并启动发行第一批置换债券,对有相应债券发行额度且库款余额超过一个半月财政支出水平的地区,允许地方财政把债券发行和库款调度有机结合起来。各地财政部门收到债券指标后,要将指标数额和打算采取的措施马上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另一方面,将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与各地库款余额挂钩。对库款超过正常水平的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只下达预算指标,但是暂不拨款或少拨款。
二是抓好盘活资金的使用工作。对于收回的结转资金以及超过规定比例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预算周转金,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盘活资金的具体使用方案,统筹用于冲减赤字、化解政府债务支出或用于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铁路公路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重点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存量资金里头有不少是各地财政部门用来救急的钱及机动资金。现在经济下行阶段,各地财政部门要顾全大局,把按照文件要求该拿出来的钱都拿出来并安排好。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财政部将组织驻各地专员办和各省(区、市)财政厅(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有关检查情况将专题向国务院报告,特别是对各地区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财政部将提出必要的惩戒措施建议。各地也要参照财政部做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四是定期统计报告。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的跟踪监控,建立健全定期统计报告制度,确保按季度报送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情况。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动态监控制度,争取按月统计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五是加强工作督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支出进度慢、盘活存量资金不力的地区或部门及时进行通报或约谈。
刘昆强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既要立足当前,盘活当前已有的财政存量资金,也要着眼长远,加强制度规范,避免形成新的财政存量资金。为此,有必要围绕加快预算执行这个核心,建立起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一方面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另一方面要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一是要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要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提高预算的可预见性和可执行性。三是要加强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四是要建立财政存量资金正常收回制度。五是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