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 发布时间:2015-04-25 06:34:07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谢瑞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近年来,四川省成都市以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构建农业经营体系,初步形成了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新型集体经营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实践做法
近年来,成都市坚持“以工促农、以贸带农、以旅助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13年底,全市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已基本全面完成,共有32001个村民小组(约占89%)形成农村各类产权“长久不变”决议,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的村组达99.9%。
(二)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先后制定出台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性文件,市级财政每年度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在6000万元以上。2012年,以新生代农民为主的持证农业职业经理人已达7903人。
(三)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3年以来,规划建设10个“粮经产业新村建设成片推进综合示范基地”、6个“产村相融现代农业精品园区”和1条“成新蒲都市现代农业示范带”,整合并叠加使用各级涉农项目资金5.74亿元,区(市)县配套资金11.88亿元。先后实施农业项目157个,吸引社会投资189.8亿元,建成标准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145个、示范基地253个,土地规模经营率达55.7%,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面达81.6%。
(四)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截至2014年底,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6.6亿元,全面建成了146个标准化农业综合服务站,全市各类社会化服务机构发展到3932家,有效解决了“谁来服务”等问题。
(五)完善政策支持保护体系。制定出台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加强都市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等政策性意见20余个,率先在全国建立农产品加工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补贴机制,率先在全国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的抵押融资和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率先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推出政策性蔬菜价格指数保险。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典型模式
针对不同经营主体和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出了多种典型模式,立体式复合型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框架已基本成形。
(一)从经营主体来看,立体式层级架构分明
目前,成都市已初步形成了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新型集体经营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体系新格局。具体包括:一是种养大户家庭经营模式。2014年年底,全市种养大户已发展到13153户,规模经营土地面积68.6万亩。二是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目前全市经工商注册的家庭农场已达557家,规模经营土地3.9万亩。三是土地股份合作经营模式。目前全市土地股份合作社达972家(包括含有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的专业合作社),入股土地面积近29万亩。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经营模式。2013年,全市合作社共建设粮经复合产业基地350.2万亩(含复种)。五是企业租赁经营模式。全市规模经营土地的农业企业约9793家,经营规模达101.2万亩。六是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模式。目前,全市此类集体经济组织约有80家,经营规模达6.3万亩。
(二)从利益联结来看,复合型经营机制优势突显
目前,成都已探索形成了以下四种复合型经营模式:一是农业共营制模式。以主要在该市崇州推行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会化服务”模式为代表,已成为成都市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享誉全国的亮点。二是“大企业+小业主”经营模式。目前,全市由大企业领办的园区有73个,带动小业主数达2.5万个,经营面积42.9万亩。三是“大园区+小业主”经营模式。由政府统一规划,再引入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进入园区。目前全市已有此类园区29个,内有小农场1297个,经营面积10.7万亩。四是“农户+合作社+专业机构”托管经营模式。按照“生产全托管、服务大包干”方式,合作社将生产管理、收割、仓储、运输、销售环节的繁杂农活交给专业机构托管。目前全市土地托管的规模达2.6万亩,在粮食、茶叶、伏季水果产业上均有运用。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对策建议
成都市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总体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农业现代化的要求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一是集约化发展不足。农户家庭粗放经营,农业要素投入重组整合不够,农业劳动生产率仍然偏低。二是专业化生产不精。新型经营主体普遍存在小而全问题,专业化发展不够充分;职业农民队伍建设还刚刚起步;全市农业生产分工体系尚未完全形成。三是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户分散经营比重仍然较大,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面较小、合作方式较为松散、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四是社会化支撑不强。社会服务组织发育不充分,尤其是农产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新型流通业态才刚起步,农业科技、金融保险、农业劳务等方面的服务支撑还不强,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过程中社会的参与和分享程度还不高。五是扶持政策不全。规模经营业主迫切需要财税、信贷、保险、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成都市应顺势而为、加快突破,努力为全国全省做出示范。
(一)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升集约化层次。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探索建立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等“三权”分置机制,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全面开展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等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土地流出方的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出台推动农民退出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社会保障政策。
(二)逐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升专业化水平。创新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编制完善优势农产品区域生产功能区规划,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提升优势农产品专业化生产水平,积极规划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和农产品建设流通项目。支持发展农产品专业流通企业与农产品挂牌直供直销、代理配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技术,创新农产品流通销售新型业态,完善农产品销售网络。
(三)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能力。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资金互助,推动金融机构对合作社开展授信,引导联合社发展。发展混合所有制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和生产组织模式。鼓励采取股份合作形式组建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准入认定、继续教育、考核选拔和退出机制。
(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社会化支撑。制定农业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细化清单,完善农业公益性服务政府保障机制和社会化服务的激励机制。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落实财政、税收、信贷等支持政策,支持发展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各类农业行业协会。推广全程社会化服务,建立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加快制度创新和政策创新,优化发展环境。继续深化制度改革创新,着力推进以土地流转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户宅基地退出、改进农业补贴办法、农产品目标价格指数保险等为重点的专项改革试点,不断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创新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补贴方式,着重对其增加农业生产服务性补贴和保险补贴。创新“米袋子”、“菜篮子”建设工作机制。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全程监管制度。
(作者系四川省成都市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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