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9月1日施行:进一步遏制虚假广告
- 发布时间:2015-04-24 17:3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日就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和广告法修订草案举行发布会。中国经济网记者王城/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4日讯(记者 刘潇潇)今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广告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新法对于虚假广告增加了相关规定,将有效遏制虚假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数据显示,自2007年至2014年,我国共查处了37万件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其中30%属于虚假广告。“虚假广告既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社会诚信,而且也破坏广告的市场秩序,是目前各种违法广告当中情节最严重,社会反响最强烈,社会危害性也最重的一种广告的违法行为。”甘霖表示。
据甘霖介绍,新法中专门增加了虚假广告构成条件的相关规定,一是内容虚假,二是引人误解的内容引导误导消费者,均为虚假广告。新法还进一步列举了四种典型的具体情节,增加了工商部门查处虚假广告的可操作性,同时在新法的法律责任方面也加大了对发布虚假广告的罚款力度,也增加了吊销执照、证照、信用约束和行业禁入方面的新规定,极大地提高了虚假广告的违法成本。
甘霖认为,新法关于虚假广告的新规可以提升广告法的可操作性,对遏制虚假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会产生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新广告法将于2015年9月1日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