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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推出多项税收服务新举措支持自贸区建设

  • 发布时间:2015-04-23 15:17:00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文/严丽梅、陈欣亮、杨小刚

  为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广东省地税局在广东自贸区申报建设过程中,主动作为,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和服务自贸区前期申请设立和相关方案编制起草工作,配合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同时,指导南沙、横琴片区地税部门,创新思路,推出多项税收服务新举措。

  ■ 创新管理服务措施

  推行税收事先裁定服务。南沙地税对纳税人所提交的特定事项适用的税收法律法规问题,提前介入研究、处理,减少纳税人因涉税事项存在不确定性而带来的税务风险。该区纳税人对某些预期将要发生的,且具有重要性、复杂性涉税事项的纳税义务难以核算和计税时,申请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作出书面的预约裁定。税务机关对可以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适用意见的,及时答复纳税人;对涉税事项没有税收政策规定、规定不完整或规定不明确的,及时提交上级税务部门,根据上级税务部门批复作出税收裁定意见。

  整合国地税窗口业务流程。横琴国、地税全方位整合业务运作流程,设立国地税联办窗口,纳税人只需一次性提供资料,登记、申报以及税收风险分析数据等信息均实现一次性采集,国地税部门即可共同为纳税人提供申报、纳税辅导、税收风险提醒和纳税服务等。目前,横琴国地税实现了一窗通办登记、个体户联合定税、涉税信息共享等项目。

  实现电子税务登记,试行“一照三号”。南沙地税应用二维码、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等数字安全技术,探索电子税务登记,并于2015年4月3日发出首张电子税务登记证。同时,广东省政府于2月17日批复明确在广东自贸区试行“一照三号”登记制度改革,对在广东自贸区登记设立的企业核发加载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不再单独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4月21日广东自贸区挂牌,南沙正式实现了“一照三号”,横琴也将于4月23日实现“一照三号”。

  设立“24小时国地税联合自助办税厅”。2014年,南沙国地税联合建成了广东省内首个“24小时国地税联合自助办税厅”,地税局9类业务和国税局相关业务通过该厅自助办税终端实现全天候自助办理。

  ■ 全面优化提升管理服务水

  实行发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南沙、横琴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领用、开具、验销等业务。南沙还实现发票的免费配送服务。

  推行税收宣传“微服务”。南沙地税运用官方微信、微博等移动服务功能,打造指尖上的税收宣传平台。该局通过印制《税费“雷区”话你知》漫画宣传册,并拍摄制作《便民办税duang之旅》微电影,向社会广泛宣传,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

  推行“免填单”服务。南沙地税明确纳税人到前台办理涉税(费)事项,可由税务人员填录相关资料,经纳税人签章确认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目前已实现针对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的“个体工商户缴费核定、个人社保简易登记及核定、社保费自行申报和代开发票”四类业务的“免填单”服务。

  推行预约办税服务。横琴地税通过热线电话、门户网站等渠道, 推出7×24小时无限制预约服务,受到纳税人一致好评。南沙地税预约方式除电话、网站等传统渠道外,还可通过微信平台实现。

  推行主动推送服务。南沙、横琴两地积极运用电子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登记、认定、发票、证明、优惠、申报、综合、征收、计会统、票证、法制、评估等12类涉税信息推送事项。通过“自动推送”和“纳税人订阅推送”两种方式,实现为纳税人推送包括通知公告、纳税风险提示、税收优惠政策、审批备案情况等内容。

  推行基础资料“一次采集、终身可用”。今年年底前,南沙地税将对首次办理涉税(费)事项的纳税人一次性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在今后办理涉税(费)事项时不再重复要求提供。纳税人基础信息发生变化时,需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并更新基础信息采集数据。

  开辟地税门户网站自贸区专栏。南沙地税针对自贸区新办企业多、政策更新快等特点,增设自贸区税收专题板块,加强自贸区相关政策宣传。横琴地税在门户网站上设立“e网维权”服务区,实现税企网上互动,及时解决纳税人合理诉求。

  实行纳税信用动态管理。南沙地税将于今年上半年实现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税收违法行为。同时,该局将拓宽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进一步优化“税融通”服务方式,促进纳税人诚信纳税。横琴地税将与商业银行合作推出服务项目,将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与企业融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激励企业诚信守信,推动银行与税局的征信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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