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标准拟提高80元
- 发布时间:2015-04-20 06:33:42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市民政局公布三项社会救助意见公告
广州日报讯 (记者温利)日前,市民政局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佛山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等三项社会救助意见公告。按照公告,佛山孤儿养育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多项指标将提高。
据悉,为更好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佛山从去年1月1日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70元/人·月提高到510元/人·月,涉及全市城乡共15767户30661名低保对象,比上年增长8.5%。根据市民政局发布的公告,今年佛山拟再次对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升,标准将从510元/人·月提高到590元/人·月,增幅由去年的40元涨至80元。
另外,市民政局还拟从1月1日起,各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各区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确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此外,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也有望提高。根据市民政局起草的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调整方案,拟于2015年至2017年,佛山孤儿养育标准实行集中供养与散居供养统一标准,按年度最低养育标准分别不低于:2015年1500元/人月、2016年1650元/人·月、2017年1800元/人·月。以上三个公告意见征求意见期均于4月22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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