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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无犯罪证明手续繁转行检察官叹“办证难”

  • 发布时间:2015-04-17 08:31:40  来源:中国民航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张淑玲

  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原检察官杨斌,曾当庭为溺婴妈妈周模英求情轻判,引发公众关注。近日,从事检察官工作23年、已经45岁的杨斌因辞职再次成为公众热议焦点。辞职后的杨斌生活如何?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杨斌在“再就业”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办证难。一张“无刑事处罚证明”让她几近抓狂。杨斌打趣地说:“曾经是检察官的我,想要证明自己没犯过罪,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对于新工作,杨斌称,她已收到20余家律所事务所的邀请,“都是很有名的律所”。最终,杨斌选择了朱永平律师所在的广州市大同律所。

  杨斌告诉记者,在广州市律师协会关于实习律师需要开具的15个材料项目中,有一条“无刑事处罚证明”,这份证明被特别交代要开具自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

  4月9日下午,杨斌来到派出所办理“无刑事处罚证明”。但这个要求遭到了广州市黄花岗派出所一名女警的拒绝:“你户口什么时候签来的,我就从什么时候开。”女警称,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采用固定格式,“你要开14周岁以来的证明,只能找你当时的户籍地派出所”。

  这个要求让杨斌抓狂,“从14周岁至今,我的户籍从湖南湘潭转了5次”。杨斌说,14岁~18岁,她的户口在老家湖南省湘潭市;18岁~22岁,户口迁到重庆市重庆大学;22岁~34岁,户口转到广州市花都区。之后一年,户口还落在过广州市检察院的集体户口上。35岁至今,她的户口才迁到目前的广州市黄花岗派出所。

  “我了解到公安部门有内网,你上网一查,我有没有犯罪记录,一目了然。再说,我是从检察院辞职的,政审要比这个律师严格,如果有犯罪记录,我都做不成检察官了啊。”杨斌向女警建议,能否走这条捷径,给自己开证明。“不可能,我们查不到,你要有意见,可以向公安局反映,我们只能这样开。”女警称。

  杨斌却认为,“办证难”解决起来其实很简单,“一是公安人员内网一查便可获知,二是律协可每年同意批量将律师名单统一交给公安查询,也可以以本人声明或宣誓无犯罪记录来定”。杨斌认为,“办证难”的背后,其实是相关部门人为设置的障碍。

  4月10日凌晨,杨斌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这么写道:“办了一天的证,感慨体制无处不在。”(据《广州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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